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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执有“李”丨李沧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冬暖集中执行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5日

  1.15蓝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推进涉民生和其他小标的等案件执行,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1月15日,李沧法院开展“蓝色风暴”冬暖集中执行行动,青岛中院执行局派员全程监督指导。

  凌晨4:50,李沧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0人、车辆7辆,对25件案件展开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1人,送拘5人,执结、和解案件6件,执行到位款项20.25万元。

  执行现场一

  腾某某与于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于某退还腾某某投资款76.65万元及利息等费用。于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成功冻结并扣划存款17万余元,但因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行踪,剩余案款一直未执行到位。本次行动中,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执行干警得知被执行人回到了住处,果断前往将其拘传回法院,反复向其讲明利弊,引导其主动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寻找解决方案,但其依然态度漠然,拒不履行。最终,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于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执行现场二

  梁某某与贾某某、陆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判决贾某某、陆某某支付梁某某货款及利息等共计8万余元。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但未查控到足额财产,执行干警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和解工作,达成了由贾某某履行案款支付义务的协议,但贾某某未依约履行。在今天的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贾某某传唤到法院,为其分析利害,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履行义务。经过耐心释法明理,贾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下一步,李沧法院将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好限高失信、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强大执行威慑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推进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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