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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免赔数十万高效解纷——助力复工复产获企业点赞
  • 作者:曲阜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近日,曲阜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原告A环保材料公司诉被告B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A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352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助理陶亚妮在开庭之前建立微信群,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通过该环节了解到B公司对违约的事实亦认可,但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双倍返还定金。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陶亚妮及时与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沟通,原告代理律师坚决不同意调解,要求被告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双倍返还定金。陶亚妮并没有放弃,律师工作做不通,她决定从企业入手,毕竟同为企业,疫情之下,对彼此的处境更能感同身受。经过多次与A公司的沟通,陶亚妮将B公司的实际困难进行了转达,A公司表示理解,最终同意B公司只需分期退还定金,无需双倍返还。至此,A公司免赔数十万元。

  

  近年来,曲阜法院始终从大局出发,立足审判职能,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同时采取调解优先、活封活扣等一系列灵活措施,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下一步,曲阜法院将继续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这一要旨,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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