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临近年关了,曲阜法院还能高效开展诉前财产保全,为我们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12月31日,山东甲公司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的申请人向立案庭送来一面书写着“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排忧解难 ”的锦旗,表示对曲阜法院立案庭由衷的感谢。
山东甲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冻结被申请人山东乙公司享有的丙公司的690万元债权,对于不足的部分,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曲阜法院收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立案庭干警立即加班加点进行了审核,颜军庭长对案情进行研判后向王杨副院长进行汇报,考虑到该案标的巨大,且临近年关,经研究决定由宫同科法官带队前往丙公司所在地昆山。
为了能够更快地查封债权,护航企业发展, 12月25日当天宫同科团队就立即赶往昆山。因丙公司是外企,负责法官细致的向其解释了法律规定及本案案情,多番交涉之后,丙公司终于同意法官进入公司送达司法文书。因公司财务无法立即查询到实际债权数额,两名法官当即决定先查封申请的债权金额,但由于丙公司的业务负责人均不在公司,无法签署司法文书,两名法官再次与工作人员讲利害,明关系,从法理到情理分析此次查封债权的意义,最终丙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取得领导同意后签署了司法文书。由于查封的债权实际数额无法当场查询,两名法官从昆山回来后一直与丙公司的财务保持联系,并时刻准备前往临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最终在12月29日得知查封的债权为足额690万元,此案得以圆满的解决。
该诉前保全案件从法院受理到查封完成,距离虽远,法官和干警却以最快速度、以雷霆之势最大程度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送来的锦旗代表着一份认可,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激励,曲阜法院会坚定的把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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