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加强黄河生态司法保护,5月22日,曲阜法院联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走进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守护黄河 企业先行”《黄河保护法》座谈交流会,为企业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曲阜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汪有生及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洪军带领相关业务骨干共同组成《黄河保护法》宣传服务队,与东宏管业参会人员研讨学习了《黄河保护法》的重点法律条文,加强了企业员工对《黄河保护法》的认知和了解,同时,王波庭长介绍了曲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向企业员工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一步,曲阜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以《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为契机,凝聚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合力,在执法司法、法治宣传、生态修复等方面与相关单位加强联动,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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